我于2009年11月23进入一家汽贸公司,没有约定试用期但签定了三年的用工合同,期间多次递交转正申请都被以不符合转正要求驳回,现在已工作8月了,但是却被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是否能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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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人工资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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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试用期就意味着没有试用期。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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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理由不成立,可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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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即两个月本人工资)。
若单位是按试用工资标准给你发的工资,还可要求补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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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