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中的“冒用”怎么定义?例如,某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到2010年1月止,并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在其产品包装上印刷有“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字样,在2010年1月份后该包装袋没有修改版本号,继续使用,这种行为是否适用上述的“冒用认证标志”的条款? 万分感谢。

损害赔偿
2010-08-20 23:12: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三包法规定
115939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一般什么时候出来,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一般什么时候出来,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产品质量法案例关于兽药
产品质量法案例 29414
产品质量法案例关于兽药
常住户口所在地是什么意思
户口所在地
常住户口所在地是什么意思
重婚罪会判几年时间
重婚 125
重婚罪都生了孩子判几年
重婚 150
重婚罪的认定要满足哪些条件
重婚 100
重婚会怎么判
重婚 90
重婚罪追诉期是多久?
重婚 95
怎么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起诉离婚 10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