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晚18:54分,我骑自行车在马路中线的位置从侧面将一名55岁的妇人撞倒,在此处位置前后十余米处均有斑马线,造成右手肘骨折,现在他们已经进行了2次头部CT,两次胳膊CT及3次照片,及1次胸部X光,心电图,和肝,脾,肾,附件等的B超,仅一天时间已将我垫付的4600元医药费用光,并表示此前的检查不清楚,要再次检查.我们已到交警队进行了调解,对方要求我出2-3万元手术费及以后伤残鉴定的2万元.
请问我应该如何赔偿?如果我不能够赔偿,对方是否有权从我爱人单位工资中扣款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