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路边双脚跨在自行车上(自行车静止)穿雨衣,
对方骑着电动车从后方把我爸撞倒
(由于下雨天,打着伞导致没看见,我爸后来听对方亲口说的)。
事情发生后没有马上报警(没有现场了),
对方叫来她舅舅把我爸送到医院就诊
(这时候有很多人陪着一起来的,包括我的亲戚)。
当时对方和她家人都是承认人是她撞的。
在后来我爸在医院住了几天准备动手术时,对方开始否认是她撞的。
然后我们就报了警,对方在做笔录前先和交警对好口供了(因为对方在交警那边有熟人),
说我爸把雨衣甩出去时碰到她,然后她也摔倒了。
她那时候看那里没人,看我爸可怜,就喊来
她舅舅把我爸送到医院,她当时就回去上班了(注意:这里她说她回去上班了,实际时很多人都知道她一起去医院了的,不知道为什么她会故意在这上面撒谎)。
现在我怕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对我这边不利,
想先问一下这样的事故是不是对方付全责。
还有想先收集一下证据为以后的民事诉讼做准备,不知道要先收集什么东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