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要离婚了,可是对财产的分配有异议,第一点就是在买这套房子的时候向我的母亲借款了23万元,后来还了5万元,现在还剩下18万的借款没有归还,可是借钱的时候,我丈夫没有写借款,借款时我写的,当时他没有签名,现在要离婚了,这笔借款算是共同的负债还算父母赠与的呢,当时我母亲说过要让我们归还的。第二就是这套房子是用他的公积金和房贴买的房子,占房子比例的2/5左右,现在如果离婚了我能拿到房子的多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股票市场里大概有12万左右的股票,可是是以他的名义办的,所以在分居的时候他把这些拿钱的卡和密码都拿走了,而且密码也改动了,我想问一下,现在我能申请分这笔钱吗?如果被他取走了,我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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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的,确定为共同债务为宜。你能得房产的一半。
2,建议聘请律师帮助,因为本案要调查,如股票类财产的多少等。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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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套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股票的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起诉后可以要求法院判决一半的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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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债务是你们的共同负债,需要偿还。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所以你们平均分割房产。
股票也平均分割,你可以聘请律师到证券管理部门把股票账户的情况调查出来。即使他把钱取走了,你也有权要回属于你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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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