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发起人阶段就将出资资格让个了一个同事(由于身份的原因他没有资格出资)出资成立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他通过我出了资,分红,约定由他承担风险,但是每一次的股东会都是我参加,并且是按照我的意思参加表决行使股东权利。其中有一条约定:公司允许转让后,经过双方协商好后,我可以将出资资格转让给他。现在公司成立了5年我是公司的章程记载的在册股东,工商登记也是我的名字。并没有约定股权归属。现在公司经营的很好,也分了4次红利.他要求过户,认为股权已经早就是他的了,请问,股权到底在谁?明明约好的是出资资格还要转让的!如果他是隐名投资,能确定他还是我为股东,确定股东资格的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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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没有祥细规定。一般股东身份主要是出资,工商登记,实际股东权利。后两者重要。
象您的情况可理解为实际变更了您为股东资格,对方放弃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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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比较复杂的,建议来电或面谈律师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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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你表述的情况,对方应该是实际投资人,你只是名义投资人;
2、你们之间就委托投资是否签定过有关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
3、每次分红,你们之间是如何分配的。
建议你整理有关资料,再做进一步咨询。客观而言,如果公司其他股东对该人的申请确认股东身份没有异议,对你可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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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