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自2006年开始在一小私企里打工4年了从来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却从来没有加班费,法定假日也从来没有享受过,请问我们这些在小私企打工的工人能受到劳动法保护吗?如果可以我该如何维权?还有如果过维权过后被辞退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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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可以想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该用人单位,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给与双倍工资赔偿,补发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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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请相信法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加班费
3、经济补偿金
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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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