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4年被人拐骗到外省,后生有一子一女。因有小孩所以所以和男方一直生活至今,现在我们感情不和,我想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请问我该如何办理有关手续。当初结婚时没有和对方办理任何手续,我今年37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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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领到结婚证后再办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协议离婚,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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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同居关系,分开即可,然后就子女抚养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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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1994年2月1号后与男方开始生活的,属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可诉讼,当然也可补办结婚证;如在此前,则属事实婚,应办理离婚证或诉讼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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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同居关系,分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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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说清你是94年什么时候被拐骗到男方家的,依据法律的规定94年2月1日之前的为事实婚姻可以走离婚程序,之后的属于非法同居不用走离婚程序,只需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提起诉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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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