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与一男孩同居多年,现有一子,三岁多了.至今两人都未办理结婚登记.该男孩好赌,好吃懒做,对老人也是恶言相向.一家人痛不欲生.我朋友欲与其分手,解除目前这种关系,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孩子怎么办.请好心的律师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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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在一起就行了。但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和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问题需要诉请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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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2月1日后同居法律上不构成事实婚姻关系,直接分开就行了。但是小孩双方应该共同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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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分手,小孩的抚养权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好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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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