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已经二十四月了,我是胫骨和腓骨粉碎性骨折,在医院开 *** 装了钢板,因为未愈钢板没拆未拆,单位说工伤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我想请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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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赔偿。按规定你有一个治疗恢复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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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无此规定,以治疗需要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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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的,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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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做了吗?申请工伤认定不得超过受伤之日起一年。如果工伤认定已做,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伤势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诉讼时效为鉴定结论出具后一年,钢板没拆的话可以等费用发生后再行主张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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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