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丈夫
乙方 妻子
2010年8月16日,甲方在街上殴打了乙方,让乙方头部受伤,因为是夫妻关系,所以乙方没有继续追究责任,不管以后甲乙双方是否离婚,甲方必须承担乙方头部受伤的责任!甲方后悔自己的行为,请求乙方原谅,并保证从今以后加倍敬爱乙方。
从今日开始只要乙方做到以下两点,因其它任何原因离婚,所有财产归乙方所有!
1。乙方不能与除甲方以外的男性发生性行为,或与除了亲属.甲方以外的男性单独过夜
2。乙方不能在甲方生重病或残疾时提出离婚
请问律师,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有哪里需要修改的,请给提示谢谢律师!
最好能给回复个类似的例子 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