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是在今年的元宵节的前几天来到我现在的工作单位!在此期间有一个月的实习时间!前后开了两次工资!其中一次是实习期间开了50!在此之后的一个月又开了一次!} 我与2月份进入现有单位!我们企业是抵押一个月工资!为了满一个月的低压工资我与2月份完结工资!其后就由三月份为第一个月!也就是到四月份开了第一次的满月工资{其实此次工资是三月份的!四月开三月!五月开四月!依此类托的!}!一直到现在也没再开一次!而公司曾承诺在8月5号左右开钱!可已经超期也未见有什么开工资的迹象!其中由于公司搬迁女工放假!而我是男工留与帮公司搬迁! 二:我与2月份进入现有的公司单位!到现在有四个多月啦!而单位并未同我签订任何合同!我可以要求公司对我拖欠的工资加倍吗! 三:对于拖欠工资问题!我罢工两个工作日!请问法律对罢工有什么明文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