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7年6月19日与丁某结婚,在这结婚的三年时间内丁某因买彩票欠下了42万元债务,在这期间我又身患重病(经医院诊断是系统性红斑狼疮),医药费用和生活费用全由我父母承担,我也因病失去了工作,现养病在家。现决定与丁某解除婚姻关系,丁某现将其房产卖掉(市值95万元),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由我们夫妻二人和他父母共同居住,因为他的父母并没有其他房产,所以准备将这套房子卖掉后,还清所有债务,剩余钱款由我、丁某及其父母四人均分!另外我还想向丁某提出精神补偿10万元,我想咨询一下如果通过起诉这种途径离婚,法院会总计判给我多少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