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天津一家私人公司工作,08年7月签订的工作合同,合同是08年7月份到09年6月底的,08年7月为试用期一个月,8月份转正,试用期工资1000,转正后工资1200,并开始给我上五险一金,合同里规定的违约金为0元。可是公司在7月份签订合同后一直不让我上班,也不给我工资,在我强烈要求下,公司安排我8月底上的班,上到11月中旬的时候,公司又说现在公司人手富裕,让我回家休息,所以我就从11月中旬一直休息到现在,然后工资就是上一天班给一天钱,休息的时间没工资,而且有工资的时候是按照一个月1000元算的,不过保险倒是很规矩从8月份就一直上到现在。可是现在已经1月20号了,25号就过年了,公司说现在用不了这么多人了,想要辞退我,让我明天去办手续,然后陪我给一个月钱。前提条件是:我没有违反公司任何规定,更没有违反合同规定,他们给我的理由是公司人员富裕。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按法律规定我能拿到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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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应为2个月工资,同时要求单位支付每月的差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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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在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仲裁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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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违反劳动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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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反劳动法,你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并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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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应提前通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支付一个月工资,所以你应得到两个月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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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给单位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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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员工
公司应支付两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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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