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个亲伯伯在广州的,现在病危,膝下无儿女,身边有一个阿姨照顾了他二十多年,未领结婚证,但一直居住在亲伯伯家。
现亲伯为了报答阿姨这么多年的照顾,把现住的广州的房子留给阿姨,也把这件事情知会给我些亲侄子女了,说叫我们不要想这房子了,他说已去了公证处公证了。但是否立了遗嘱就不清楚,想咨询一下现在这种情况下,想咨询一下亲伯不在人世后我们这些侄子女能否再去争取到他的房屋包括他的家产,要是打官司胜算有多大,有没有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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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有遗嘱优先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侄子女无继承权,除非对被继承人承担了扶养,可以分得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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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你伯伯将此房屋遗赠给阿姨,你们是争取不到的。也不用争取了,毕竟人家照顾老人2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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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立了遗赠,按照遗赠处理。
如还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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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公证了,比较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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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