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时候婆婆给我们一室户的房子,但由于当时没有多想什么所以没有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我们小两口的。后来有了孩子房子比较小就自己重新买了一套,这套小房子就一直空着。现在这套一室户是危房,政府要重新拆掉后给重造新的,婆婆说重新造好后两个儿子一个一半,但是这套房子结婚的时候本来就是说给我们的呀,这种情况我想问下怎么办?真的是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谁说了算了吗?还有大儿子是农村自己盖房子的,当时盖房子的时候父母的平方都给了他了,那如果婆婆要把一室户两个儿子对分,我可以不可以要求平方也对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