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边是收费停车的,因为我文件掉车里,想停车整理下,我没占用他的车位,只是靠边停一下,跟收费人员说马上就走,一分也用不上,但对方不让还骂人,因为不想惹事我就走了,又靠前面一点又停下来,对方又过来叫骂,结果下车和他理论后就打起来了,我的金项链也都打丢了,把对方鼻梁骨打断,,验伤鉴定是轻伤,医生说不需住院,但对方要求住院用的都是很贵的药,对方还要求付掉全部完医药费,还要赔偿务工费等!对方住院费8000多,但跟我要3万,请问我是否负全责,如果不付全责,法律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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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建议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否则一般会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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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相关资料来律所,本律师将详细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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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描述,你不负全责,即使赔偿,也是按照实际花掉的数额赔偿,对方的要求不合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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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有具体规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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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合理恐怕也得赔啊,你和他协商解决了他不追究你刑事责任,否则他就要求判刑。这种事常发生的,术语叫挑人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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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将承担刑事责任,建议还是私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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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真的是轻伤,你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只是赔钱的问题了。这不是交通事故,没有主次责之分,被害人有过错只能作为量刑上的一个减轻情节。建议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告知其通过诉讼途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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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