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工人,在7月份的一个晚上,在回家路上,一位司机差点把我撞到,后来我就随口骂了他一句,他就开车追我,并且下车威胁我,想拿砖头打我,我的小舅子看见就跑上来在他的脸上打了一拳,后来此人马上晕倒在地,我们立即把他送往医院治疗,事后受伤只人说头晕,心口发疼,要求到市医院检查,在此之前我们在县医院已经支付了4000的医疗费。到市医院后又给了6000块,现在医院检查出来他有心肌梗塞,有4条血管堵塞,又要求我们支付5万块做手术,请问我们是否要支付这5万块钱?如果我们不支付,我和我的小舅子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人在两个月前因脑血栓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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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疾病是本来就有的,与打人事件无关,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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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与你们无关的费用你们不需要支付,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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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病情与你们的打人行为无关,则没有必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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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疾病不是你方殴打所致,没有理由承担赔偿费用。也不会涉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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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与你们无关则无需支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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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赔钱。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有什么不懂的,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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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