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跟医院私下达成协议,他们医院承认有过错,也给了我们一定的赔偿,还答应给我们看当事人的处理意见,结果医院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我们不满意,所以我想追究一下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是医生的不负责任、护士的漠不关心,让我们永远失去一个活蹦乱跳的宝宝,小小的鼻炎手术呀,可开可不开的手术呀,所以我想请各位律师帮忙一下,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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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只是过错,很难追究医生和护士的刑事责任。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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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问题严重是可以的,最好具体情况和律师研究而定!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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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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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据此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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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只是过错,很难追究医生和护士的刑事责任。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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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构成医疗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如果你们有初步证据能够证实医生、护士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宝宝死亡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要求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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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