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6月18号在肥东的一所建筑工地上班,上班期间不慎掉入阴井,勒骨错位三到四根根。受伤当时被送进县医院,由于当时家属不在现场,工地的老板让我爸说是自行车跌的,急诊病历也是这么写的。而且公司也没有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伤事情。在这期间医药费是老板付的直到7月20号就不管了。现在我爸还在医院,公司现在也不予理睬。请问我爸这是属于工伤吗?能达到伤残程度吗?如果是大概多少级?
公司没有和我爸签定劳动合同,我们那边都没有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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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你说的情形,你父亲受伤属于工伤。
2、即使病历上记载的不是工伤,只要事发当时证人作证,还是可以认定是工伤的。
3、申请工伤认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方能确定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主张伤残损害赔偿。
4、劳动合同并非申请工伤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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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应当是事实劳动关系,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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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所说属实,你父亲属于工伤,但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才行;
2、至于能够达到几级伤残,必须等到医疗终结,经过鉴定才能确定。
你可以按照下面提示的联系电话和我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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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实正如你所说的, 那么你爸受伤应认定为工伤.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但在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因为没有直接的书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只有通过调取其他材料来加以证明,可调取的材料有很多;如果认定为工伤,可就伤势作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现在合肥的新标准已下发,如果构成最低的十级伤残,那也能有四\\五万元左右的赔偿款,鉴于本案操作难度较大,建议你找一律师代理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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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