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现公司将90%的股份转让于另一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我于1996年加入公司,而公司于2000年实行职工身份变更改制,改制后实行入股,而公司只给中层领导配股,却并未考虑到员工,至今在其公司工作长达15年,而今公司股份转让,我们这些老员工的利益该如何保证,公司该对我们做出什么补偿,并且1996年至1999年公司并未给员工上社会保险金,请问我们员工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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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交,但股份与员工是否应当持有并无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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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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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叙述的情况,公司应该补缴保险。如果单位改制,没有进行补偿的,则和单位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能擅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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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该补缴保险。如果单位改制,没有进行补偿的,则和单位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能擅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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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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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们不是股东,所以公司股份转让与你们无关。
社会保险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纳。
如需法律帮助,请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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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