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我们在结婚登记前几个月贷款买了两套房子,房子都是他的名字,在结婚几年后,把贷款还清了,请问我有权分得财产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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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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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付首付,则你只能就婚后还贷部分要求返还。该房产不能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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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有出资行为,就可以分得相应份额。如没有证据证明则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建议你们协商约定以下房子的具体份额归属,落实到书面上,最好去公证处公证。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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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还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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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登记前你对房屋没有出资,房屋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你可以结婚登记后偿还的房款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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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分割还贷部分,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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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你的一半,本人代理过多起类似的案例,有成功的经验,需要帮助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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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将,这两套房子都是婚前个人财产,你不能分,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钱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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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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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前购买,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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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房屋应当认定为对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可以作为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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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割还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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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