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2010.3.26上班其间车间发生油罐爆炸,罐内属化学原料(易燃品).发生后致脸部及手部严重烧伤.到当地医院已治疗做了植皮手术,现已出院.
1:请问出院后我的生活,营养费及家人陪护费问题怎么解决。有更新的法规么,
2:我后期还要治疗,我可以要求公司去内地好医院治疗么.如果公司不同意,我该怎么维护我的个人权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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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确需到内地转院治疗的必须要有现住院医疗医院的转院证明,无需单位同意;3、所有费用如与单位协商不成,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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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医学诊疗书确定你的治疗期间,根据你的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你的伤残等级;2、治疗期间,合理的生活费、营养费和陪护费由用人单位承担;3、确定伤残等级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4、是否有必要到内地好医院治疗需要取决于医院的意见,不取决于用人单位。如果院方建议你去内地治疗,并开具转院证明,则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承担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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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