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村中承包地种樱桃时,亲戚不想不愿意要地。他到我家串门时听我想多包几块地,就让我顶他的名。到大队签合同时,我叫他一块去,他说你自己去签就行了。大队叫我签我亲戚的名,不让签我自己的名,我就在多人见证下在土地承包合同上签了亲戚的名,并按了我自己的手印。后来我按时向大队上缴利润,合同及每年的承包费收据都在我的手中保存。亲戚期间无异议,并且笑话指责村中一些往回要地或要钱的人没有道德素质。2010年8月6日承包地修路占用并发了3.7万的补偿款,我叫家属送2000元给亲戚做为酬谢。亲戚嫌少说你这是打发要饭的吗?亲戚这时说要对半分钱或者要回地,如果不给就起诉我。请问现在我亲戚有权利向我要钱要地吗?亲戚打官司能赢吗?
-
从你说的情况看,该补偿款不应有你亲戚的份,但证据对你不太有利,同时还要看这补偿款是青苗补偿还是土地补偿。
-
这补偿款中的青苗补偿费肯定是补给您的,其他的土地补偿费要看具体情况
-
主要是认定法律关系。我在中院代理了一起类似的案子。可能会出现代包、代种等情形。
具体可委托律师介入代理维权。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