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合同原文:“一次性支付保密费8万元,保密期限为在职四年,及后续三年”,现我工作了2年就离职了,没有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现公司以我未达到在职四年的条件,要我返还所有保密费,我需要返还保密费吗?返还后保密期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
2010-08-07 22:20:26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不需要返还
  • 1、关于保密费,公司和你理解有误。如公司确存在商业秘密且采取了相应的诸如保密制度或措施,员工都应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应该说,这个义务是法定的,而不是约定的。所以公司支付给员工保密费是没有必要的,换句话说,公司没有义务支付给员工保密费;
    2、我初步判断,这个保密费很有可能是竞业限制公司所支付的补偿费用。劳动合同法第23条关于竞业限制的定义: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至于是否需要返还“保密费”,这个可能需要根据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以及保密费的真实背景才能具体判断。
    仅供参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保密协议纠纷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合同纠纷问题
保密协议纠纷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