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上自习回宿舍,发现一个锅和一个热水壶(都是所谓的违章电器)不翼而飞。看到楼管留下的条子,发现是被没收了。他们拿走的时候是没有人在宿舍的,而且白天根本宿舍就停电不可能存在所谓的火灾。询问之后,被告知不可能被归还,这些电器将要被统一销毁。当然这个销毁,没有任何照片啊等任何可证实的。我们的问题是,物业公司这样做(说是得到学校支持的)是否侵害了我们的有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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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侵犯你们的合法权益。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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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侵犯了你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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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无权没收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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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了你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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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