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为躲避横穿马路的 小女孩撞伤我 的 家人。没交警。一审中对方说自己是紧急避险,一审法院让他赔偿后在向小女孩追偿。对方不服上诉,认为该由吲险人赔。小女孩找不到了一审, 二审中对方都没有任何证据。请问躲避横穿马路的 小女孩是紧急避险吗?二审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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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应属紧急避险,但是肇事者也可能有不当之处。但是作为受害人,可以向致害人要求承担责任,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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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看交警的责任认定,肇事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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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肇事者的责任,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为躲避小女孩,撞你的家人就应该吗,你可以委托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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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属于紧急避险,肇事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有新证据,二审可能改判。最好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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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