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结婚20年,结婚是的住房为他的父母所建,1993年政府给我们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是他的名字,2009年父母为他们分家,分家单上明确的说明,房子归他所有,现在他提出离婚,并把所有东西锁了起来,我只有分家单的复印件,我去村委会要求他们给我出份证明遭到拒绝,他们说这份分家单是有法律效率的,如果法院来调查,他们会承认的,请问我能分的我应得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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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证在对方名下,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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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分割
有问题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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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分得,到档案馆查一下,如果房产证是你们婚后取得。那你就能分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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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们婚后共有财产,分家单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证人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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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分家单位的原件吗?如果有可以让律师去调取,农村的房屋不能仅仅从登记的角度认定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分家单对你很重要,如果对方对复印件不认可,就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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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分割。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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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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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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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