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档能不能用复印件?档案局出示了一份个人辞职的复印件,是否可以作证据?实际是当事人根本没有写过辞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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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印件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无法与元件核对无误的那么一般是不可以作为证据的,档案局存档一般是要存原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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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作为证据,但效力很低。如果认为不是当事人所写,可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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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但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如果本人没有写过辞职申请,可以对该份证据予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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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你这种情况,应该让档案局在复印件上加盖核对无异章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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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和原件核实的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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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