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三年,育有一女儿。女儿一向由我娘家照顾。如果离婚,女儿是否可以跟我?还有就是,我们结婚没有什么存款。但丈夫名下有房有车。我可否要求财产分割?是他的婚前财产,但是没有做公证的!我可以要求分吗?女儿还很小,才三岁。可以要求他赡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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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问题很专业,建议和律师面谈,我在这方面做的很多,也很成功,在了解详细情况后,再做评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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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2、婚前财产,你无权分割。
3、无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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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抚养问题,可根据双方意愿、抚养条件来确定。如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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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所以他婚前的财产无法做分割。但是你可以和他提出要求他给你适当的生活费。
离婚的话,你可以要求女儿的抚养权。因为男方的财产比较多,当然可以要求男方出抚养费的。如不清楚,可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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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女儿年幼,较大可能判归女方;但男方经济条件好,要争抚养权时,也有一定优势。
2. 关于财产分割,您有权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男方的财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建议向律师详询确定。一般说来,无充分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的,都被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您仍有机会主张财产的——财产形式很多,婚后三年总会有些积累的。
3. 夫妻间不存在赡养的问题(不管离婚前后)。
赡养是对长辈的义务。 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给予一定的帮助。在财产分割或生活费用方面,您可以要求一定照顾。
建议: 鉴于男方完全掌控财产,如女方有意离婚,最好先咨询律师,由女方或律师调查男方财产,有初步证据资料和准备周全后,再起诉离婚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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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