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沈阳市大东区长安十号业主,于2007年购买一处期房,事后在2008年10月得到通知可以入住,在实际验房过程中,发现蓬顶和地面及卫生间有多处问题,找开发商进行沟通,工作人员答应予以维修,但是过了几个月没有回音,经过多次到开发商处质询,称尽快维修,后一直没有答复,今年年初,我又去质询,售楼处工作人员领我验房,问题已经解决,但在谈及物业费时,物业公司要求我从2008年开始缴纳物业费,并且对迟交房屋的违约金只字不提,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使我不能及时入住装修,问其原因,负责人告诉我已经通知你办理入住,就应该从那时开始缴纳物业费,还说我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影响入住,我该怎么应对,请明示

损害赔偿
2010-08-03 20:23: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物业费收取标准
11790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房产证抵押贷款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计算违约金
2759
新业主是否要承担原业主遗留的物业费
民法典 2497
新业主是否要承担原业主遗留的物业费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12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5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2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7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2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7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