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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爷和我奶在1999年离婚,我爷爷离开西安到咸阳居住,5年后,我父母以我爷的名义卖了套房(其他人未出一分钱我),户主是我爷爷,成员有我父母,我两个姑姑和离婚的奶奶,离婚我父去年12月我爷去世了,最近要改户主(想改成我爸的),去派出所时派出所的说不能改成他的,非要说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必须要拿出能证明房产属于我父母的东西,或者让我奶过去说不当户主,回去找我奶,我奶害怕我爸把他赶出去,不愿意去,我父母这边害怕户主给奶奶,奶奶去世后有遗产纠纷问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毕竟我乃和我两个姑姑没有出一分钱),或者奶奶将房子卷给庙里(我奶奶信佛)。就这样现在我们是没有一点办法。 就想请教现在如何做才能保证日后不会有遗产问题,或者能将户主过给我父亲

继承
2010-08-03 14:35: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必须明确派出所户籍登记不同于房管局房屋产权登记;其次,房子是你爷爷奶奶离婚后买的,应该属于你爷爷的财产,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为你爷爷享有产权,那就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遗嘱分配,但是你奶奶不享有继承权的,因为现在你爷爷奶奶已经离婚,当然也就没有配偶之说。至于你两个姑姑的继承权可以依情况主张未尽赡养义务少分遗产。但是,最好是可以吧房子不认定为遗产,购房合同上面的名字就很重要了。
  • 如有任何问题,可以和我联系。
  • 房产证是判断房子权属的一个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的依据,具体还要考察房子的来源和取得方式。你爸如没有承诺房子是赠与你爷的,并且手里有当初买房时交钱的票据,则虽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爷的名字,但房子还是可以被认为是你父母的。现在这个房子与你奶奶没有关系,如想顺利吧房子过户到你吧名下,可以带上你的两个姑姑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当然你姑姑如写个放弃继承的声明则更为顺利。
  • 存在一定困难,建议与你奶奶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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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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