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不到一年.共同有一套房子,离婚的时候协议上面写的是房子归男方.在2011年还给女方**钱 现在男方要求过户,我想请问如果过户了之后,女方对男方还钱的事情还有没有制约 ,是否对女方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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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已经写清楚了,房子归男方,那么男方有权过户
2、建议让男方重新书写还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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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跟他过户,但是为了防范你的风险,要他必须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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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2011年男方不给女方钱,可以凭协议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到期款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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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双方协商.但既然离婚协议上写的房产归男方,男方应当可以直接到房产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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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之后对房屋没有制约,可以主张付款。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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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以后很难制约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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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