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08年4月进入现单位工作,期间已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上一份合同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后,本应于1月1日与我续签的劳动合同直到7月31日都未签订,目前我已提出辞职,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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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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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除经济补偿外,还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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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2、是否可要求加班费等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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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辞职,则辞职理由及证据则非常重要。
建议详细咨询律师,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山市的朋友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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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