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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个执行案件,我提供一处被告的房产,法院执行时,(原来该房产是被告向第一人购买的,没过户手续,后来被告又转卖给第三人,又没办过户.)被告已付清第一人的购房款,而第三人还没付清被告的购房款.法院贴出该房产的搬迁公告.要第三人搬迁,但第三人提出异议.后来法院裁定该房产不是异议人的,归第一人,既然法院贴出公告一年多,,又裁定该房产不是第三人,驳回第三人的异议,第一人不主张产权,也没有提出异议,为什么法院还不强制执行该房产呢?这是一个债权与物权的问题.房产交易后没过户,债权发生,物权没有转移.但本案中并不涉及到物权. 我该怎么办?请求各位律师给予帮忙.谢谢

民事相关
2005-02-19 18:03:0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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