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伤4个多月了,骨折好了,为何走路,还是痛呢?长期就是这样,请问有得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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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做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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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你的情况,最好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按级数不同,得到的赔偿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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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作原因造成的吗?这么长的 时间认定都有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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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