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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3年10月份入户,在装修期间就曾经堵过两次,由于一楼是车库,结果脏水都流进我家里了。在2004年上半年几乎是每周一次,后来物业外雇了一家公司疏通,好了有半年,从2月13日开始,又开始了,15日堵了一次不过没用通就又好了,17日又流了一地水,由于老人和孩子在家没通知物业,又是没用通就又好了。今天早上,我上班了,往家打电话说是又堵了。这次物业又外雇了一家公司进行疏通。在我与物业工人询问原因时,听物业的工人说是由于下水道地下部分在安装管道时,拐弯拐得太急,致使一些脏物堆积,所以会经常堵住下水道。如果我现在要求物业将地下部分重新安装是否过份。谢谢

房产纠纷
2005-02-19 00:22: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在完工交付后,一般先指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协议一般只涉及维修管理等内容。你的问题是地下管道安装,属于小区配套设施,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当然,如果开发商当初在指定物管公司时已就此类问题产生的义务转让给物管公司,物管公司就要负责。
  • 谢谢 现在是我所住的小区已经全部完工了,好像是开发商已经将所有问题移交物业来处理了。我家每次被淹都是物业来处理,我看到顶层有问题时也是由物业来处理。对于开发商与物业的关系问题我很糊涂
  • 非常感谢 打搅一下, 再问一个很笨的问题,我如何知道小区配套设旋质量问题现在是由谁负责呢?
  • 让物业作个彻底的解决,否则就起诉
  • 谢谢
  • 地下管道的安装问题要找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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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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