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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车是在第二天被找回的。是一个好心的路人那天晚上去追了大挂车,看到了车牌号码后回来后告知我,后又配合交警队,告诉交警的车牌号码,所以才能找回大挂车。后交警对还让我给这个人2000元奖金。《个人认为奖金应由公安机关出,但是不敢得罪交警所以就认给了》私人给是私人给的。感觉不一样。。后交警上网查到该车主的电话,被召回的。也没采取对大挂车司机任何措施。 认定书是这么写的:大挂车驾车驶离现场,我方嫌疑酒后,找其朋友冒名顶替,《当时在车上有人喝酒,我为驾驶员并没有喝酒》其行为已构成逃逸。 责任认定:挂车为主要责任,我方为次要责任。 大挂车都逃离现场,不算逃逸,《理由黑龙江做不了撞击时驾驶员是否感知的鉴定。挂车驾驶员说还以为是我和皮卡车相撞所以开车走了。》而我没离开现场,被打上逃逸。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0-07-30 15:38: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