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倒挂车复议了,在7月29号复核结论下来后是这么写的
经事故处理处定案会研究,**交警大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责任划分不明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决定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认定。
现在我该怎么办,责任是不是要重新划分,会不会我方会划的重些,个人觉得大挂车逃逸不算事实,属于违规在操作。车都快撞报废了,还要怎么撞才能知道。
不管怎么样我在这里先谢谢各位好心的律师能耐心的看完这些,希望你们能帮我出出主意,先谢谢你们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