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无锡公司派驻到上海负责进行业务拓展,从06年到现在从来没有付过我工资,生活和住宿费用只让我从帐面上打借条支钱。由于最初只是口头约定待遇并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现在我不做了老板不但不给我工资还拿出我当时打的借条向我要钱。我从来没想到老板会这样做,都怪我当初太信任他了。我手上有当时经营业务的账目复印件,请问律师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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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申请劳动仲裁,你们形成了实际上的劳动关系,没签合同,你可以要求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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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你的出境深表同情。建议您即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本人同济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具有一定的执业经验,代理了多起劳动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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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提出劳动仲裁请求,要求老板双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工资、补交社保、发还拖欠工资并承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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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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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