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想请教您一个关于法律的问题可以吗?我于2010年5月23日用招行信用卡分期12个月在戴尔官网上订了台电脑,总价3799元。当时戴尔公司和招行联合搞活动,分期付款是免手续费的。当时我跟戴尔的销售代表说好要招行分期付款的,分12期,她也同意了。可是现在我收到招行电子帐单,上面显示有100多元的利息,觉得不对劲,打电话问了招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我并没有按分期付款来买这台电脑的,是一次付清,说我可能没和戴尔的销售人员沟通好,叫我和销售公司联系。我打电话联系之前帮我订电脑的戴尔销售代表周璐曦,她说我是不是记错了当时没有要求分期付款,还说有问题的话,应该当初马上提出来,说现在过了这么久了,她们没办法查了。说现在没办法了,要分期只能和银行联系了。
我那天和戴尔销售代表的QQ聊天记录还有呢,上面我明明要求分期付款购电脑的。可是她并没有给我按分期付款来操作,给我一次全付清了。不知道她是疏忽操作错了,还是故意的。
请问律师,我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QQ聊天记录能作为凭证吗?我用法律方式能解决这件事吗?期待您的指教,多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