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4楼,六楼房屋漏水到五楼,再漏到我家,遭成墙壁多处毁坏。【五楼无人居住】,和六楼房东协商要求赔偿,;六楼同意赔偿,还签下字据,在没解决完问题,六楼不给通水电,{六楼处于出租状态}后来,六楼租客搬走,并对房东进行了一些赔偿,在后来六楼房东一直躲着不见面,我想水电没通,房子又租不出去,我们还是在物管处签了字据,就也没有管他,结果,现在他把房子在物管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卖了,换了新的房东,以前的房东找不到了,我想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有办法吗?如果要打官司,我可以起诉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