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是05年认识的,当时我在中国他在美国(他的父母都在美国),他们是在网上认识的。而且他05年中旬回国我们见面了。当时他的父母都反对。07年的时候我们生了一个儿子,就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就等到他年纪到了结婚。现在儿子实岁三岁多了。小孩子从小是我带大的。因为我要带小孩,所以没上班,生活费都是由他父母出钱,他没出过钱,都是用一分花一分。
到目前他和他的妈妈回来过二次。
现在他跟我要分手说已经爱上另一个女人。我们还没有结婚。我想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请问我还能获得什么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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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与孩子的联系较多,可以作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个有利方面。如果你抚养孩子,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因为没有结婚,双方也只是解除以前的同居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法律上没有规定赔偿,不过调解时,对方愿意支付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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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能获得赔偿,双方协商解决好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即可,如协商不成,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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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从小是你带大的,已习惯和你生活,对争回孩子的抚养权是很有利的,孩子的抚养权归你了对方就要出抚养费,没有结婚的起诉到法院,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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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找个工作。这样有收入了,抚养权一般都会倾向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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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他已经存在事实婚姻了,你可以得到他现在的一半甚至还要多的经济,像你这样的问题真的应该找个律师帮你好好的分析下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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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首先最要紧的是找份工作,因为这样的话,对你拿到孩子抚养权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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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