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在1990年和企业签订的是终身合同,现担任公司的经营科科长一职(2009年2月被聘,合同未变)公司现在规定55周岁必须息工放假,单位给交保险,我想问一下,这样做是否合理,我父亲可否得到赔偿?根据2008年的新合同法,我父亲是否可以根据工作年限得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倍赔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合同,或者更改合同的,予以赔偿)谢谢

公司企业
2010-07-27 21:55: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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