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们县城居民周边10余户邻居中间,原来有栋二层楼的砖混结构房子(职工宿舍,原有住户13户,面积不到600㎡)折旧重建(规划公示总用地面积852㎡,建筑占地720㎡,总建筑面积5040㎡,其中地上建筑4320㎡,地下建筑720㎡),该工程项目采取深按(低于我们屋地基)、斜挖(往路中间)大肆侵占四周公用通道路面,直接影响我们路面通行及对周边房屋造成不安全隐患。国土规划认为合法。请问,我们的主张是否合理?1.要以原先老房子的滴水线为准不能超线,不能挑出?2.原不能办证(房产证)的房子土地应属国有或集体单位所有,没有办理规范的公开出让就直接办原十三户名下这种行为是否属国有资产流失或侵吞国有资产?3.规划部门公示的建筑数据应该是地上地下多少层?(施工方说总楼层是9层,其中地上7层地下2层)高房屋近间距影响通风采光视觉美观,合理合法吗? 4.按法律,周边应该能建多高的房子?与周边房子最低的间距有具体规定吗?应该是多少? 附规划图

其它综合
2010-07-30 09:08: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