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私房的产权人是爷爷,30个平方,三十年前父母结婚的时候翻盖了房子上下加起来现在80个平方,当时多出来的房子都是我的父亲一手操办的,现在房子要拆迁了,爷爷说他要把这80个平方的房子平分给四个子女,这样的话我父亲母亲还有我和我的儿子,一共四个户口在这里,只能分到20个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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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是你爷爷他有权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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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拆迁只补偿房屋产权人。如果该房屋有产权登记,只补偿产权人;如果是81年以前建造,没有房产证登记的,则出资建房人应根据建房贡献大小、出资比例共同享有产权。因此你父母是否享有部分产权要看翻建具体情况。你、你儿子不享有产权,不能享受拆迁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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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宅基地的房屋,权利不是爷爷一人所有,你们一家也享有房屋产权.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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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依法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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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以户为单位进行,所以分到的房子只要是在安置协议中有名字的人是人人有份的,或叫共同共有。你现在把老房子按人头分了没意义的,可待安置房分好,再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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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