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两个专利都受保护,若先生认为某一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不应当授权,可以启动无效程序。但无效是比较复杂的程序,建议先生委托当地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另外关于这两个专利,本人仅从个人从业经验作一个初始的判断,您想无效这两个专利的难度比较大,具体涉及内容比较多也不好给您详细说明,当然,仅凭这些内容是无法准确判断的,还是建议先生先行去专利代理机构咨询,制定一个应对策略,如果有最终结果,可以在留言于此,证实一下我的判断是否准确。
再者,先生不要孤立的看待技术方案中的某一技术特征,比如所说的某一机构,还要判断该机构与其它构件、运动副或者机构的位置、传动或者连接等结构关系,该机构在技术方案中的存在形式,以及存在目的和预期效果,并基于专利法及配套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判断。
——专利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