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企业的出纳,我所在的公司是韩国的一家家族式企业,老板娘的一家人包括爸爸,妈妈和两个弟弟都在公司内居住,从2010年阳历一月份开始,老板把老板娘的小弟弟按排在我们办公室任职,职务是次长,也就是说,老板不在家的情况下,一切都由他全全代理,包括资金方面.他以老板的名义从3月29号开始至6月份连续从公司银行帐里提取现金7万元并且在支票上签了字,并且嘱咐我先不要记帐,他马上就还,可是他与7月9号莫名其妙的失踪了.现在老板知道了这个情况,老板娘的弟弟不出来,老板就一个劲的跟我要钱,并且与2月27号还借了我个人的12000元,我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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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违反了企业财务制度及会计行业准则,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你应当负责偿还。至于该人的行为你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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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违反了企业才素制度及会计法纪有关从业准则,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应当负责偿还。至于该人的行为可以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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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向老板反映!他负领导责任,你违反会计人员职责!他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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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职务行为,应有公司承担责任。至于你自己借的款,属于民间借贷,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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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处理。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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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