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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22日,我骑着摩托车与一辆面包车发生事故,导致我左小腿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交通队定的责任是我为次要责任,由于家庭贫困,我仅仅住了23天的医院就回家疗养了,肇事司机说他要先报销保险之后才能赔偿我们的损失,但他所投的保险公司的名称与保单上的地址不符合,如果他拿不到保险金,我们的损失由谁来担负,如果他拿到了保险金却不给我们该怎么办?交通队建议我们起诉他,但是我不知道是只起诉肇事司机还是连同保险公司一起诉,请您帮我解决一下,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7-25 10: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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