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老公在工厂里是一个优秀的共 *** 员,今年47岁在98年抗洪救灾的时候在**堤上日夜坚守,一直到洪水的水位安全才回家,后来身体经常没有精神,还经常发低烧到医院一检查得了血及虫,我们全家当时就只要我老公一个人在工作,我小孩很小我在家里带孩子,我老公的病给我们全家如同天塌下来一样,我全心全意的为我老公治病,可是医生说这个病是终身都得治疗,得我老公身体好了些就到工厂继续上班,明年我的老公都要到医院去住院,2007年我老公的病在次复发,身体渐渐的消瘦身体没有精神,我通过本长给我老公的工伤鉴定通知,我和我老公在疾控中心去一检查,在到鉴定中心去拿结果鉴定我老公为6级,丧失大部分劳动力量,无法工作了本长关于我老公办理内养在家里休息,每月工作340元,到2009年5月到现在我老公本长一直未发340元生活费了,我们的家庭一直就靠社区给我们的生活费,2010年6月本长通知我老公去长里解除劳动合同,我们不服就到**市劳动仲裁去问了一下,告诉我们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叫我们到厂里去自己解决。请问我们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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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叙述的情况,应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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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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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